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1是針對建筑工程施工制作的電子標準版合同協議書,明確了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,以及工程的范圍、工期、造價、質量保證期等等,是甲乙雙方交易的憑證和重要依據。
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(建設單位)和承包方(施工人)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,明確相互權利、義務的協議。依照施工合同,施工單位應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施工任務,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定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施工,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,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,同時也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、進度控制、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。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方和承包方,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。
1、工程范圍。
2、建設工期。
3、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。
4、工程質量。
5、工程造價。
6、技術資料交付時間。
7、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責任。
8、撥款和結算。
9、竣工驗收。
10、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。
11、相互協作條款。
1、審查合同主體,承包人審查發包人資質,發包人應注意審查承包人資質,建設相關手續是否齊全,是否具有分包資格,履約能力等。
2、應對工期約定要準確、完善,如果存在中間交工工程,對中間交通工程的開工、竣工日期,也應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約定。
3、對合同工程范圍條款的進行明確的約定,最好應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項目一覽表及其工程量。
4、明確工程造價、技術資料交付時間、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、工程進度款的撥款和結算、工程驗收等具體責任。
5、確保工程質量,對于質量條款的約定應盡量做簡單約定。
法律依據:
根據《民法典》第788條規定: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,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。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、設計、施工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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